主要观点总结
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诉讼一审判决,涉及股份分割和财产分割。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任斌持有的2050万股股份中,有1230万股归邝明芳所有,价值约4.33亿元。
关键观点2: 案件背景
案件始于纵横股份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其配偶邝明芳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并分割股权。
关键观点3: 任斌的股权控制情况
任斌直接持有公司23.41%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控制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合计控制纵横股份56.09%股份。
关键观点4: 案件对纵横股份的影响
虽然案件处于上诉期且可能导致股权比例变动,但预计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预览
纵横股份(688070.SH)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诉讼一审判决,1230万股公司股份归邝明芳。 分手费超4亿元 1月16日,纵横股份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因个人离婚纠纷被判决分割持有的公司股份。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任斌持有的2050万股股份中,有1230万股归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以1月16日纵横股份的收盘价35.20元/股来计算, 任斌即将过户的股票价值约为4.33亿元。 据了解,2024年2月26日,纵横股份就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其配偶邝明芳作为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经历长达近一年的诉讼,一审判决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并准予邝明芳诉讼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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