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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 34 至 36+6 周(晚期早产)的产前皮质类固醇(ACS)给药仍有争议,来自不同国家的临床实践指南有着不同的建议。由于对晚期早产妊娠时 ACS 的益处和危害的平衡的解释不同,因此 ACS 给药的建议孕龄可能会发生变化。2018 年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SOGC)的 ACS 指南指出在整个晚期早产期间给予 ACS 的危害和益处的平衡尚不清楚,但该指南仍建议与患者和儿科护理人员讨论其危害和益处。 由于新的证据的出现,SOGC 于 2023 年发布《No.439 技术更新:晚期早产的产前皮质类固醇》,以替代之前的 2018 年版本。本技术更新包括以下方面的综述和建议:(1)妊娠 34 至 36+6 周间的 ACS 使用;(2)ACS 对神经发育的影响;(3)ACS 对其他长期结局的影响,以及(4)确定 ACS 最佳剂量的总结。 1 为什么 2018 年指南 强烈建议 使用 ACS 的上限是 妊娠 34+6 周?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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