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论述了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判定中发明构思的应用,通过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解释了发明构思的三层结构以及其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和专利侵权程序中的运用。同时,文章还探讨了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的非对称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明构思的三层结构
发明构思在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判定中扮演重要角色,其包含技术问题的解决、技术效果的实现和技术特征三个层次,它们之间是宏观到微观的关系。
关键观点2: 专利无效判定中的发明构思
在专利无效判定中,主要通过对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来实现。新颖性是通过发明构思下两层——技术效果和技术问题的考察来进行评价的。创造性的判断在寻找技术启示时,需要考虑技术动机和技术构思的差异性。
关键观点3: 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发明构思
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发明构思主要用于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步骤包括确定权利要求、判断被控侵权方案技术特征是否全部落入等。在权利要求解释和等同侵权判断时,重点关注发明构思中的技术效果和技术特征两层。
关键观点4: 非对称性
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的目的不同,导致两者在判定中所采取的发明构思的层次并不相同。专利无效关注防止不合理垄断和保护公众利益,而专利侵权关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差异形成了两者非对称性的关系。
文章预览
目次 · 引言 一、发明构思的三层结构 二、专利无效判定 三、专利侵权判定 四、 非对称性 · 结论 引 言 专利无效与专利侵权一直是专利诉讼中的两大明珠,但观察国内相关的法院判决,很容易发现,法院在对两者的判定上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归根到底是没有把握判定专利无效与专利侵权时“发明构思”这一条主线。同时,从直觉以及专利法目的考虑,似乎这两者在具体判定时应当有一定不同,但并没有哪篇文章具体指出其中的原理。本文旨在通过具体论述专利无效判定和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步骤,指出其中的“发明构思”主线,并通过两者对发明构思结构采纳的差异,明确无效与侵权判定应当不同。 发明构思的三层结构 发明构思一般是指,在发明创造的完成过程中,发明人为解决所面临的技术问题在谋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所提出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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