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历史与秩序

何炳棣:籍贯观念的形成

历史与秩序  · 公众号  ·  · 2024-06-28 21:00

文章预览

眷怀乡土本是人情之常,但直迄晚近,国人对乡土籍贯的观念,实较任何开化民族远为深厚。我国幅员之广,相当欧洲全洲,虽自秦以降已做到“书同文”的地步,但两千年来各地区间仍保有不同的风俗和方言。方言的不同是造成强烈乡土观念的主因之一。这是常识,无待赘述。 我国传统籍贯观念之特殊深厚,必有特殊的原因。特殊的原因有三:一、有关儒家“孝”的礼俗和法律;二、有关官吏籍贯限制的行政法;三、科举制度。分别略论如下: 甲 孝与籍贯 儒家最重视的孝,至东汉已渐成上层社会人士的准宗教。到了唐代,广义的孝所包括的对亲长养生送死的种种义务和仪节,更进一步正式编入法典,宋元明清莫不如此。就唐以后的法律而言,子孙奉养祖父母父母并不一定必在本籍。但自历代正史及方志中“独行”“孝行”“孝义”等传推测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