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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市属等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市属等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莆发改规〔2023〕2号)试行两年来,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国家、省的“双减”精神,规范了市属等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行为。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结合《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4号)精神,现就我市市属等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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