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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一般,在灯照下却色泽艳丽,卖相不错,在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以“虚假好看”的卖相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就开展“生鲜灯”规范整治行动,督促商家档主合理设置照明灯具。 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在新大华、新平原等市场,市场监管人员检查发现,各档位上均按规定撤换了有色灯源。 经营者说: “刚开始我以为会对我们的生意造成影响,后来我们使用后,只要我们的食材新鲜,顾客还是一如既往光顾,每天早上早早就卖光。” 新大华市场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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