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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着力引导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博士后人才在基层实践锻炼与成长,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启动实施为期1年博士后赴辽科技服务与锻炼(以下简称“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锻炼岗位和时间 2024年,辽宁省本溪市、铁岭市首批提供锻炼岗位20个(附件1),时间12个月,锻炼人员须全职在岗工作,部分岗位服务时间可视具体情况、经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同意后,由本溪市、铁岭市有关部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确定,锻炼最长不超过18个月,最短不少于10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锻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人须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博士后政策规定,拥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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