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涉及不同审批权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责任单位以及环评文件的质量把关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涉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严格按审批权限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通知,特定目录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关键观点2: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中的报告书建设项目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
对于该目录内的报告书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责任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观点3: 已审批的环评文件,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非重大变动则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对于已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果建设项目发生重要变化,需要重新获得审批;而非重大变化则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管理。
关键观点4: 加强帮扶指导和环评文件质量把关,环评文件需统一由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技术评估。
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分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指导,并且严格把控环评文件的质量。所有环评文件需要由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技术上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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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20:03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管理,提高全市环境管理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及2024年11月14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24〕75号),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涉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项目,严格按审批权限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二、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中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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