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本期主笔: 杨青青 少年家事庭法官助理 (更多风采见文末) 女方在丈夫去世后与小叔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却又以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由拒绝履行协议。不同顺序继承人约定分割遗产是否有效,女方是否有权撤销这份协议?近日,在我们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案 起 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后反悔 刘某单身多年,年近古稀才与张某结婚,婚后无子嗣。2021年3月,刘某因病去世,遗留下一套登记在其名下的婚前个人房产。由于在和张某结婚之前,刘某的弟弟对他颇为照顾,因此基于刘某生前遗愿,张某和小叔达成协议,约定按份共有刘某的这套房产,双方各占50%。 同年5月,张某反悔,以自己为唯一继承人为由独自办理继承公证,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刘某的弟弟认为,嫂子的做法违背承诺,故诉诸法院,要求张某履行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