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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杰、颜嘉嘉等 | 比较法视角下我国专利侵权诉前禁令制度适用条件与审查标准分析

知产前沿  · 公众号  ·  · 2024-08-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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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刘志杰 颜嘉嘉 程驰 柳沈律师事务所 目次      一、 前言 二、诉前行为保全的适用条件及审查标准规定 三、“四要件”的实务视角归纳 四、结语 一、前言 禁令(Injunction)制度作为起源于衡平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属于民事上预防性质的救济措施。诉前禁令是在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之前,法院先行作出暂时性限制或禁止相对人实施某种具体行为的特定命令,属于临时性紧急救济措施。 在各国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 “不可弥补的损害”、“胜诉可能性”、“困难衡量”、“公共利益”等 四种适用条件或要件(“ 禁令四要件 ”)作为签发诉前禁令的审查标准。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对于上述禁令四要件的审查视角有所不同;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的衡量模式【1】,在审查逻辑上也存在一定区别。 在我国,禁令又被称为行为保全(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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