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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试用期,HR们要注意这8点隐患!

薪人薪事企小薪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5-2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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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们都知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初次招录劳动者时,约定的彼此考察的期限。在司法审判实践当中,由于许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认识不够充分,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存在诸多与法律之规定相冲突的地方。理清这些问题,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恰当处理各自权责是非常必要的。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 某 些 用人单位为了 逃 避 法律责任,在试 用 期内,往 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将劳动者辞退。 用人单位常用的借口就是,既然是试用期,就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先试用满意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还有的单位认为,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新招人员,不想要了,因为没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可以减少麻烦。 提醒: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10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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