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示2024年第4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的通告。公示依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反映,个人和单位提出异议的方式有所不同,并强调了匿名异议的处理方式。最后提供了材料寄送地址和投诉举报、业务咨询电话。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示内容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示了2024年第4批拟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
关键观点2: 公示期时间
公示从2024年8月15日开始,至8月21日结束。
关键观点3: 异议提出方式
个人和单位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反映异议,个人需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关键观点4: 匿名异议处理
市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关键观点5: 联系方式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人才处,并提供了投诉举报和业务咨询电话。
文章预览
*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 示 依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第4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沪科规〔2023〕4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人才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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