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原标题: 对总局《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通用指南》的解读和补充 作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 吴东海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田海助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鸿旭 一 案前准备部分 (一)案件来源部分 指南除了明确列明2号令所列举的五种案件来源之外,还明确了“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应制作《案件来源登记表》报办案机构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很多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有种错误的习惯性做法,就是在案件确定立案时才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 指南明确了在接收到案件线索时,就应当先制作《案件来源登记表》。 当然,执法稽查局牵头制定的指南,仅从本部门查处的角度明确了上述问题。 而实质上,无论是否“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均应制作《案件来源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