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陕西新闻广播报道了关于西安雁塔区通报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3个典型案例。这3个案例均涉及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分别发生在不同时间和地点,涉及到不同的人员和处罚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报时间
该文章报道了西安雁塔区在1月5日公开通报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3个典型案例。
关键观点2: 案例详情
文章中详细描述了三个典型案例,包括苏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李某在工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刘某和唐某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的情况。
关键观点3: 法规引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上违法嫌疑人因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被处以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关键观点4: 警方提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应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并抵制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文章预览
点 击上方 “陕西新闻广播” ,关注我们哦! 1月5日 西安雁塔区 公开通报3起 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1、2025年1月1日,苏某在原三兆村小学楼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57箱被查获,并被行政拘留15日。 2、2024年12月28日,东三爻华发安泊府项目负责人李某,在工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3、2024年12月9日,刘某和唐某在中铁尚都城小区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144箱被查获。刘某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0日;唐某因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2日。 民警普法 以上违法嫌疑人均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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