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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布雷希特·丢勒(Albrecht Dürer)的《野兔》(1502) 我们用模模糊糊的哈语和顾客做生意,顾客们也就模模糊糊地理解。反正最后生意总会做成的。不擅于对方的语言没关系,擅于表达就可以了。若表达也不擅于的话就一定得擅于想象。而我一开始连想象也不会,卖出去一样东西真是难于爬蜀道。 你得给他从货架这头指到那头:“是这个吗?是这个吗?是这个吗?是这个吗……”再从最下面一层指到最上面一层:“是这个吗?是这个吗?是这个吗?是这个吗……”折腾到最后,对方要买的也许只是一毛钱一匣的火柴。 在我看来,我妈总是自以为是地去处理种种交流问题。我敢肯定她在很多方面的理解都是错误的。可是,照她的那些错误的理解去做的事情,做到最后总能变成正确的。我也就不好多说些什么了。 也许只是我把她的理解给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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