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印发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相关内容。该办法明确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要求、材料、方式、核验、公告和注销等内容,加强了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了行业秩序,提升了证券评估业务整体质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修订背景
为适应新的管理规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需求,加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修订印发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关键观点2: 修订原则
坚持从严监管、问题导向、协调贯通的原则,针对性作出有关监管安排,提升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执业能力,规范行业秩序。
关键观点3: 主要修改内容
明确备案管理要求、备案范围和未备案执业限制,加强持续备案监管,健全备案退出机制,建立整改公告机制,完善新老办法衔接的过渡安排。
关键观点4: 贯彻落实
财政部将会同中国证监会积极宣传、组织培训、答复提问,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备案辅导,健全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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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网站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26日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代表对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能力的认可。 第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拟为下列证券业务活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应当按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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