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贵州省财政厅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的行政处罚决定。在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贵州省财政厅相继三次发布了11份行政处罚决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贵州省财政厅对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政处罚。
被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况下出具了审计报告。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业许可。
关键观点2: 处罚的依据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规定,贵州省财政厅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和程度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关键观点3: 文章提到了具体的处罚案例,包括贵州普洛菲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智融点石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律维会计师事务所和贵州正言会计师事务所等。
这些案例详细说明了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决定。
文章预览
>>>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贵州省财政厅网站 发文日期:2025年2月17日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贵州省财政厅相继三次发布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的11份行政处罚决定: 所有被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皆因在 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况下出具了审计报告 ,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相关规定, 贵州省财政厅分别给予: ● 贵州普洛菲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并处三倍罚款3.9万,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刘海燕、韩东艳分别作出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 贵州智融点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沈海良、刘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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