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受贿案的一审宣判结果,详细描述了刘青峰的受贿事实、金额以及被判刑的情况。同时,文章还提到了刘青峰的一些个人背景信息,包括其在法院内部的评价、个人品行以及案发经过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刘青峰受贿案一审宣判结果
刘青峰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64万多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关键观点2: 刘青峰的案发背景
刘青峰曾在调解过程中收受贿赂,并在执行期间涉及多名律师情人。其被身边女人牵出受贿事件,引发媒体报道和调查。
关键观点3: 官场腐败问题
文章反映青岛官场腐败现象,司法体系内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引发公众对官场腐败的担忧。
文章预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受贿案一审已经宣判。 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刘青峰归案后主动供述受贿事实,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64万多元,他还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青峰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宣判后刘青峰没有提出上诉。 据媒体报道,刘青峰曾在调解过程中收受贿赂,逼迫有理的一方当事人让步,让无理的一方获利,最后从无理一方当事人处受贿。 被称才子,有多名律师情人 据一位与刘青峰熟识的人士介绍,刘青峰刚进入市中院时,在研究室写材料,是市中院公认的才子之一,他有学术、有胆识、有义气,前途无量。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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