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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上市公司分红少、分红难得问题又出现了,各路大神又开始纷纷“我劝天公重抖擞”,各色建议频出。其中,有投行人士提出,境外存在一种累积盈余税,即对公司的盈余课税,以反向激励公司分红,取得了良好效果。对此,JG君颇感好奇,查看了一些资料,发现结论可用一句话:橘生南淮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Q1:何为累积盈余税? A1:顾名思义,累积盈余税(Accumulated Earnings Tax)是纳税机关对公司累积的盈余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美国税收法典》(26 U.S.C)第535条,累积应税所得额是指公司的应税收入扣除向国内外征税机关缴纳的税收、符合条件的慈善捐款、资本收益税以及分配的股息。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其抵免额为25万美元,对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咨询服务类机构,其抵免额为15万美元。 Q2:累积盈余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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