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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微信公众号机制调整,请点击顶部“VOCs前沿” → 右上方“…” → 设为 ★ 星标,否则很可能无法看到我们的推送。 问 咨询”DB11/501-20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 , 臭气浓度是否依据6.2.2或6.3.2采样,结果取平均值评价, 谢谢 ! 答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臭气浓度按照《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4.4.1、4.4.2和4.4.3的规定进行采样和取值(取最大值),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苯乙烯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6.2.2和6.3.2的规定进行采样和取值(取平均值)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素材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整理:VOCs前沿(转载请注明) 【免责声明】本公号对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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