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作品非表达性使用是指不以阅读、欣赏作品为目的,在结果上也没有再现作品表达的作品利用行为。它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没有剥夺著作权人交易机会,也没有在对话场域使用作品。非表达性使用不契合合理使用的本质属性,其实践无需合理使用制度介入。构建作品非表达性使用制度有助于区分作品性使用与非作品性使用、技术中立与科技向善,并在制度层面发挥权能公示、解释基准与例外排除等功能。作品非表达性使用制度条文建议为:为实现特定技术目标,不以获取作品内容也不以向公众传播为目的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侵害著作权;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作品非表达性使用的定义
作品非表达性使用指不以阅读、欣赏作品为目的,在结果上也没有再现作品表达的作品利用行为。
关键观点2: 非表达性使用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非表达性使用没有剥夺著作权人交易机会,没有在对话场域使用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关键观点3: 非表达性使用与合理使用的关系
非表达性使用不契合合理使用的本质属性,其实践无需合理使用制度介入。
关键观点4: 构建作品非表达性使用制度的意义
构建作品非表达性使用制度有助于区分作品性使用与非作品性使用、技术中立与科技向善,并在制度层面发挥权能公示、解释基准与例外排除等功能。
关键观点5: 作品非表达性使用制度的条文建议
为实现特定技术目标,不以获取作品内容也不以向公众传播为目的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侵害著作权;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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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袁帅 吉林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来源:《知识产权》2024年9期 内容提要 作品非表达性使用指不以阅读、欣赏作品为目的,在结果上也没有再现作品表达的作品利用行为。作品非表达性使用没有剥夺著作权人交易机会,没有在对话场域使用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品非表达性使用不契合合理使用的本质属性,其实践亦无需合理使用制度介入,合理使用并非适宜的应对方案。构建作品非表达性使用制度在理论层面有助于区分作品性使用与非作品性使用、技术中立与科技向善;在制度层面能够发挥权能公示、解释基准与例外排除等功能。通过主体、对象、目的等关键范畴可将作品非表达性使用制度条文拟为:为实现特定技术目标,不以获取作品内容也不以向公众传播为目的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侵害著作权;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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