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观得法律
面向中国民商法实务问题的体系化解决和理论化表达。
今天看啥  ›  专栏  ›  观得法律

判例解析|股东出资义务补充赔偿责任强制执行的实施原则

观得法律  · 公众号  ·  · 2024-07-15 20:30
    

文章预览

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人民司法(案例)》2024年第2期。 作者:杨旸;白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 执行实务中,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追加负有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被追加股东为多人的情形下,执行法院面临多个被执行主体名下多种财产类型具体如何处置的问题。在该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应在坚持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下,遵循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效率优先原则,确保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同时坚持适度执行原则,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尽量选择对被执行人影响较小且便于执行的财产进行处置。 本文共5985字 一、案情 [1] 申请执行人: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北京汇集兄弟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公司)。 申请人海纳川公司与被申请人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