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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该法强调,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下发通知,要求依法惩处侵害英烈权益、亵渎英烈形象等违法行为。 2018年 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市民曾某,在微信群对在解救群众不幸牺牲的烈士谢勇进行污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 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决定对曾某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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