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业主因电梯补助款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法院判决封某有权获得部分电梯补助款,因为他在加装电梯过程中有出资,且补助款是政府对业主集资加装的财政补贴。文章还强调了业主在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时应明确各项分摊方案和财政补贴的分配方案,邻里间应和谐沟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加装电梯补助款的分配
本文的核心是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补助款的分配问题。涉及封某等业主的出资比例和他们对补助款的不同主张。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的细节
法院依据各业主的出资比例判决封某有权获得部分补助款。同时,明确了新业主在购买房屋后,对电梯有使用权,但需承担后续的运行维护费用。
关键观点3: 法官的特别提示
法官建议广大业主在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时,应明确各项分摊方案和财政补贴的分配方案,并强调邻里间应和谐沟通。
关键观点4: 文章来源和编辑信息
文章来源于人民法院报和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由陶琛、谭舒婷、阳昌兴等作者撰写,石慧编辑。
文章预览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业主根据楼层按不同比例出资, 是业主们都受益的事情。 但电梯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后, 原业主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新旧业主谁能获得加装电梯补助款? 基本案情 2022年,封某、蒋某等14名业主共同决定为单元楼加装电梯,各业主商议根据楼层按照不同比例共同集资438004元(已扣除分摊费用),其中封某出资47786元(已扣除分摊费用),出资额占比10.91%。 各业主未签订有关案涉电梯补助款使用、分配、电梯运行管理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2023年,案涉加装电梯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之后,第三人李某、伍某购买了封某在该小区所有的房屋。双方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也 未对案涉电梯运行使用、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上述房屋现登记在李某、伍某名下。 2023年11月,政府有关部门将案涉加装电梯补助款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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