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受贿案的审理情况。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杜兆才利用职务之便为单位和个人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球员转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41万余元。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杜兆才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杜兆才受贿案的背景和身份
杜兆才曾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和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和副主席等职务。
关键观点2: 检察机关的指控和证据
检察机关指控杜兆才利用职务之便为单位和个人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球员转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41万余元,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关键观点3: 庭审过程和结果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杜兆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章预览
今天(8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 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副主席杜兆才 受贿一案。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杜兆才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中国足协党委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球员转会等方面提供帮助, 直接或通过亲属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1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杜兆才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杜兆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杜兆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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