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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与香港律政司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签署了《渝港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就深化渝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达成多项共识。其中,包括支持两地律师事务所互设分支机构和开展联营。 据了解,2024年上半年,重庆成功获批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试点。 此后,重庆市司法局印发《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重庆所有律所均可与港澳律所开展合伙联营。 “渝港澳律所联营的方式打破了以往传统的服务模式,将有利于提升重庆整体涉外法律服务水平。”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新闻发言人陈友坤认为,联营双方将在跨国投融资并购、跨境争议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相互为对方推荐适配的跨境业务、提供案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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