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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4)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本公告。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刊发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可能延迟寄发2023年年报(「2023年 年报」)、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会议延期举行以及本公司股份自2024年4月2日上午 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i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7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 括)延迟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及2023年年报的最新进展、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调 查;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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