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的通知,春节期间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价格调整。具体为1月28日至2月4日,上午时段11:00至下午时段15:00期间,这些工业用户享受谷段电价并下浮20%。省发改委鼓励企业科学安排生产,增加春节期间用电负荷以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春节期间的工业用电价格调整
针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在春节期间特定时段,电价调整为谷段电价并下浮20%。
关键观点2: 调整的时间范围
电价调整的时间范围为1月28日至2月4日,上午时段11:00至下午时段15:00。
关键观点3: 鼓励企业科学安排生产
省发改委鼓励企业根据电价调整情况科学安排生产,增加春节期间的用电负荷,以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文章预览
各工业用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574号), 春节期间,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的价格有所调整 ,具体如下: 1月28日至2月4日春节期间,11:00—15:00 ,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价格由 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 ,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 下浮20%。 请各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进一步增加春节期间的用电负荷,共同助力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编辑|乐毅昂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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