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证监局对一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例进行处罚。谢某旺作为银河证券员工,非法持有和买卖股票及可转债,被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可转债,并罚款5万元。该事件是今年以来众多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例之一。证监会、中证协及券商已对此现象进行严厉整治,并采取措施构筑长效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例
谢某旺是银河证券员工,存在违规炒股行为,涉及金额达3755.35万元,并亏损19.67万元,被广东证监局处罚。
关键观点2: 违规炒股的严重性
今年以来,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罚单高达百张,证监会、中证协及券商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治。
关键观点3: 证监会的整治措施
证监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调对违规炒股的严格监管,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持续净化行业生态等具体措施。
关键观点4: 新旧证券法对违规炒股的禁止规定
新旧《证券法》均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文章预览
12月5日,广东证监局披露罚单,因违规买卖证券,90后证券从业人员谢某旺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可转债,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上述违规炒股事件,是一起典型案例。 谢某旺违规炒股长达5年7个月,跨越新旧证券法;买卖金额合计达3755.35万元,亏损19.67万元。 从罚单公布的“2015年8月21日至调查时,谢某旺在银河证券番禺某营业部”工作来推算,作为一名90后,意味着该名从业人员或从成为证券从业人员起,就有违规炒股的动作。 今年以来,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罚单多达百张,证监会、中证协、券商均予以高度关注,10月初行情火爆,有券商再度强调员工严禁违规炒股;中证协6月要求,若出现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券商应在文化建设自评中扣分;今年初,证监会称将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违规炒股时长跨越新旧证券法 经广东证监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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