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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转载自 ● 中国医药报 化妆品专刊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后,上海市药监局组织系统上下开展学习,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分工合作,推进《办法》 实施。 该局组织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器审中心)积极探索“坐诊+巡诊+记诊+规诊”相结合的“检查+宣贯”新模式,将监督检查和问题解析相融合,抽调化妆品条线资深检查员,组成跨部门“错题辅导”团队,统筹线上线下辅导,扎实推进《办法》落地落实。 “专家坐诊”精准“把脉” “料体配置和罐包装的物料平衡可以执行,但是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不是很好落地。”“稳定性试验需要做多久?长期稳定性数据不满一年是否可进行申报?”……在化妆品注册备案咨询服务站,企业人员与上海器审中心化妆品部检查员围绕生产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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