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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云南网  · 公众号  · 云南  · 2024-08-25 20:23

主要观点总结

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多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展开联合调查。调查组追查涉事产品流向,核查涉事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并分析问题原因,理清各方责任。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后认定,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质恶劣,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联合调查组成立与行动

国务院食安办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展开调查,并在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开展行动。

关键观点2: 涉事罐车运输情况

涉事罐车存在混运食用植物油的情况,运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伪造清洗票据、未按规定运输等行为。

关键观点3: 产品流向追查与责任认定

联合调查组追查涉事产品的流向,并核查涉事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对运输企业、车主、司机、购买企业等相关责任方进行责任认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4: 涉事地区政府的责任

涉事地区政府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负有责任,由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关键观点5: 下一步措施

国务院食安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植物油运输专车专用,加强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


文章预览

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赴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开展联合调查,追查涉事产品流向,核查涉事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分析问题原因,理清各方责任。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链条清理排查,从各地清查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后认定,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 一、违法事实 涉事罐车冀E5476W相关违法违规事实。5月22日11时,司机要某某驾驶涉事罐车从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装载煤制油(煤基费托合成粗液体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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