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针对法学本科生对法理学课程和教材不感兴趣的问题,王勇撰写的《法理学本体论讲义》如何努力改变这一状况。文章指出该讲义针对法理学教材和课程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矫正,对通常的法理学教材进行“瘦身”,只谈法的“本体论”问题,力求内容的清晰简洁,并包含对具体部门法学知识和理论的广泛应用。此外,该书强调法的本体构造的重要性,并体现了法理学教科书在培养学生的现代法治观念和专业性法律思维方式方面的功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法理学课程和教材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对法理学课程和教材不感兴趣,认为法理学与高中或大学政治理论课程差别不大,太抽象、玄乎,难以吸引人,缺乏真正的指导价值。
关键观点2: 《法理学本体论讲义》的特点
这本讲义对通常的法理学教材进行“瘦身”,只关注法的“本体论”问题;内容清晰简洁,强化基本概念的清晰度和基础知识的整洁性;包含对具体部门法学知识和理论的广泛应用,以真实法律实践为例。
关键观点3: 《法理学本体论讲义》的重要性
这本讲义体现了法理学教科书在学生的现代法治观念启蒙和专业性法律思维方式的培育方面的重要功能,有助于法学本科生全面准确把握法的本体构造,凝聚法治观念共识,推进法治实践。
文章预览
本文作者:姚建宗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般说来,法学专业本科同学对于法理学教材和课程真正有好感的其实不多,但因为这门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他们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学”——实际上也多是死记硬背教科书上的那些“正确”的“判断”“结论”及其“理由”或者“原因”。在绝大多数法学专业本科同学的眼中,法理学首先似乎与高中或者大学的政治理论课程差别不大,只不过“说辞”有些不同,因此难以吸引人,有时甚至有些令人讨厌;其次,法理学太抽象、太“玄乎”了,似乎处处透露出精心包装的不可接近的“高冷”,难以给人以亲切感;最后,法理学自认为、法学其他学科也恭维它是给整个法学提供思想、理论和方法论指导的,但学生在法理学课程学习中又很难体会到它对法学其他学科特别是部门法学有什么真正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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