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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的确定与审查要点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 2024-10-0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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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行为呈现出专业化、组织化的特点,导致违法所得更加难以查实。在刑罚裁量时,能够查清违法所得或非法经营数额的,在相对应的幅度内进行量刑,在无法查清违法所得或非法经营数额的,只能以侵权作品的数量、点击量或者会员注册人数来认定犯罪。针对不同的著作权侵权形式,分别通过非法经营数额、侵权作品的数量、点击量或者会员注册人数等情节确定违法所得的数额。特定条件下,被告人需要担负一定的证明责任。 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的确定与量刑规则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一般认为,认定本罪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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