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对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脉搏血氧仪和正畸丝进行质量抽检,发现7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监管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并公开。附件包含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抽检结果概况
国家药监局对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抽检,涉及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脉搏血氧仪和正畸丝三个品种,共有7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关键观点2: 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详情
具体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包括长春中吉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等生产半导体激光治疗机3台、广西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医用脉搏血氧仪3台以及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正畸丝1批。
关键观点3: 监管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规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要求企业实施风险评估、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关键观点4: 附加信息
文章还包含了医药行业的其他相关信息,如生物类似药的发展、高管人员调整、医保目录调整等。
文章预览
7月2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脉搏血氧仪、正畸丝3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7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3台:分别由长春中吉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广西希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山西言之有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输入功率、控制器件和仪表的准确性、标记、指示灯和按钮、外壳封闭性、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激光终端输出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医用脉搏血氧仪3台:分别由广西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万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坪科技医疗有限公司生产,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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