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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应至少编制下列程序性文件: (1)文件管理和控制程序; (2)检测方法确认、验证和专家论证程序; (3)内审和管理评审程序; (4)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程序; (6)仪器设备购置、验收、使用和处置程序; (7)耗材和标准物质的购置、验收、领用及处置程序; (8)合同评审程序; (9)现场调查质量控制程序; (10) 样品采集与流转质量控制程序; (11) 样品测定质量控制程序; (12) 技术服务记录、结果与结论的完整、准确和有效性质量控制程序; (13) 技术服务报告编制、审核、签发质量控制程序; (14) 保证技术服务公正和诚信程序; (15)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16) 选择和购买服务、供应商控制程序; (17) 投诉处理程序; (18) 技术服务过程偏离的控制程序; (19) 技术服务信息公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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