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内电力市场监管,包括电力市场成员参与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的行为。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管对象包括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商等,并对他们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以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规交易行为。该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部门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是发布《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部门。
关键观点2: 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内电力市场监管,包括电力市场成员参与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的行为。
关键观点3: 监管对象
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商等是监管的主要对象,其实施的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受到监管。
关键观点4: 实施目的
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规交易行为是实施该办法的主要目的。
关键观点5: 有效期
该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文章预览
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内电力市场监管,包括云南省内电力市场成员参与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省外其他电力市场成员参与云南省内电力市场。 实施办法明确,云南能源监管办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参与批发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中的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和其他违规交易行为实施监管。 该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公告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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