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是关于《民法典》中的货物毁损、灭失赔偿额的规定。文中指出,当事人有约定赔偿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同时,法律、行政法规可能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限额有另外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当事人可以约定赔偿额。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关键观点2: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可能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限额有另外的规定,需要依照这些规定执行。
关键观点3: 文章来源和发布审核
本文来源于“法润江苏”,由“大橘”编辑制作,并经连云港市残联办公室审核发布。
文章预览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 源:法润江苏 编辑制作:大橘 审核发布:连云港 市残联办公室 往 期回顾 REVIEW 政策保障丨事关13.34亿参保人!今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哪些重点?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大波补贴政策来了!总有一条让你心动 毕业求职季,残疾人朋友需警惕求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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