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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东阳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除音体美、学前教育、心理健康岗位外,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报考音体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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