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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鼓励成都企业“走出去” 把握机遇抢抓订单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制定了 《支持成都企业组团出国(境)拓市场政策》 政策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起开展的 国(境)外拓市场活动 参照执行 👇 ↑点击图片跳转原文 支持标准 (一)企业参团支持标准 (详见表1) 在国(境)外拓市场活动期间实现订单签约的单个企业,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人参团2.5万元、2人参团3.7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未实现订单签约的,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2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 〔注:订单签约是指企业参团在国(境)外拓市场活动期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二)商协会(联盟)参团支持标准 (详见表2) 1家商协会(联盟)组团参团,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人参团2.5万元、2人参团3.7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2家及以上商协会(联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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