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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 公司跨省委托第三方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员工受工伤却无法理赔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 近日, 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 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图源网络 侵删) 基本案情 湖南某建筑公司与安徽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签订了《人力资源服务协议》, 协议约定从2020年4月14日开始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 ,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建筑公司的委托, 为建筑公司代理其员工工伤保险等缴纳和理赔事宜。 2020年6月1日,黄某入职建筑公司,双方于2020年6月28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2020年11月20日,某建筑公司要求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黄某投保工伤保险,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遂虚构了黄某是其单位员工的事实 , 在合肥市为黄某缴纳了自2020年12月开始的工伤保险费用。 2020年12月17日,黄某受建筑公司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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