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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笔:王昕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 (原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厦门大学法学硕士 所获荣誉:先后获评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调研文章10余篇,多篇论文在全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和国家级论坛中获奖,执笔课题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党组重点调研课题。 本期主笔:杨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复旦大学法学硕士 所获荣誉:论文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全省法院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近似商标不足以导致混淆的不构成商标侵权 王昕、杨帆 【裁判要旨】 判断同类但不同细分市场服务的近似标识是否构成侵权时,应以市场混淆为衡量标准,综合考虑注册商标的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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