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统筹规划全区新型储能电站布局。方案明确了储能项目的总装机容量、申报要求、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方式、电力公司需配合的内容以及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的报送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储能项目总装机容量
纳入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清单的储能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1GW/48GWh。
关键观点2: 申报要求
新型储能项目需按照布局要求进行选址建设,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关键观点3: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牵头企业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优选确定。
关键观点4: 电力公司配合内容
各盟市电力公司需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对新型储能项目进行分析,确保项目及时并网运行,并公布新型储能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可接入容量。
关键观点5: 报送要求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需在2024年10月10日前将初审后的实施方案报送自治区能源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文章预览
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 2025年新型 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的 通知 》(下称“方案 ”), 统筹规划全区新型储能电站布局。 方案明确: 纳入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清单的储能项目总装机容量11GW/48GWh。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储能规模、布局、电网接入点、建设时序等要求,结合自治区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申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规划如下: 申报要求如 下: 1.新型储能项目按照附件1的布局要求进行选址建设,电站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 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2. 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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