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探讨了新公司法纠纷案件审理的新情况,从法教义学上的公司法向裁判意义上的公司法之转换,提出了“十个法律适用步骤”来精准有效地解决公司纠纷。这十个步骤包括界定争议事项、判断争议事实、判定争议所涉当事人、澄清争议事项关涉公司制度问题、明晰争议事项发生的公司生命阶段、甄别争议事项发生的公司类型、厘定争议事项的利益冲突关系、识别争议关涉的具体制度、明确调整争议事项的公司法规范等。通过模块化处理争议归纳-规范理解-法律评价过程,以寻找合体系目的与交易实际的解决方案。文章还指出公司制度应是个性化的,动态的,需要运用私法领域内的动态体系论,以克服传统司法体系的僵化难题。最后,文章通过多个具体案例和法律条文来阐释新公司法的实施及其影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公司法纠纷案件审理的新情况
文章探讨了新公司法下,从法教义学向裁判意义上的公司法转换,尝试归纳出'十个法律适用步骤'。
关键观点2: 模块化处理争议归纳-规范理解-法律评价过程
通过把争议归纳、规范理解、法律评价过程尽量模块化,以精准有效地解决公司纠纷。
关键观点3: 公司制度的个性化与动态性
文章指出公司制度应是个性化的、动态的,并强调了动态体系论的运用,以克服传统司法体系的僵化难题。
关键观点4: 新公司法的实施及其影响
通过多个具体案例和法律条文来阐释新公司法的实施及其对公司纠纷处理的影响。
文章预览
内容提要: 针对新公司法纠纷案件审理的新情况,本文注重从法教义学上的公司法向裁判意义上的公司法之转换,立足于新公司法由意思填补到模块选择的功能转向,尝试归纳梳理出“十个法律适用步骤”:界定待处理的争议事项是公司纠纷抑或其他纠纷;判断待处理的争议事实是一个抑或多个法律行为;判定争议所涉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还是公司各参与方;澄清争议事项关涉公司制度哪一大类问题;明晰争议事项发生在公司生命的哪个阶段;甄别争议事项发生在哪一种公司类型之中;厘定争议事项是哪类公司中哪类利益冲突关系;识别争议关涉哪类利益冲突下哪项具体制度;明确调整争议事项是公司法上的法定还是意定规范;确定争议事项应适配的具体公司法规范。通过把“争议归纳-规范理解-法律评价”过程尽量模块化,精准又有效率的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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