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公示》。本次公示包括新增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增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新增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的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13日,公众如有异议,需以实名提交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件号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最终审核结果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确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公示的内容
包括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的结果。
关键观点2: 公示期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13日。
关键观点3: 异议提交的要求
公众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交,附上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情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关键观点4: 最终审核结果
本轮学位授权审核的最终结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确定。
文章预览
7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公示》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公示包括 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现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8月1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向我办反映,并提供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若以单位名义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本轮学位授权审核的最终结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确定。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 37号国务院学位办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新增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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