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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改变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10大法律误区!

信贷风险管理  · 公众号  · 财经  · 2018-08-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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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管理 信贷人专属交流、学习的平台 出品: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齐精智 在司法实践中,在贷款的实际用途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能一概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贷款用途,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虽然没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协商的书面证据,但可以推定贷款人与借款人有变更贷款用途的共同意思表示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贷款用途由借款人单方改变,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不能免除保证责任。虽在借款人单方改变贷款用途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贷款被挪作他用的,保证人也可以免于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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