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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解析:专业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有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新则  · 公众号  ·  · 2024-07-0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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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明确了建设工程之“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专业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在一定关系中均可理解为“承包人”,且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43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可向发包人主张权利。那么, 专业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 文| 陈冲 来源 | 陈律师的实务札记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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