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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商业银行、券商!最新指引出台

中国基金报  · 公众号  · 基金  · 2024-12-24 20:04
    

主要观点总结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以支持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地方政府债和信用债市场的流动性。该指引规定了区域报价业务的开展方式、参与机构的资质和要求,以及报价业务的规范和监督机制。参与机构需每半年报告业务参与情况,未按计划开展业务半年以上的机构将被视为自动退出。该指引的发布有助于规范区域市场的报价,提高市场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

为了支持金融机构立足当地,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地方政府债、信用债市场流动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该指引。

关键观点2: 区域报价业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

区域报价业务是地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针对其公司注册地所在地区的地方政府、企业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公司信用类债券提供报价交易,重点服务当地金融机构的行为。

关键观点3: 参与机构的资质和要求

参与机构需具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境内金融机构法人资质,并满足一定条件,如具备支持区域报价业务良好运行的本区域发行的区域债券持仓规模、较强的报价、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等。

关键观点4: 区域报价业务的开展方式

参与机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区域报价业务,包括双边报价、请求回复报价、意向报价等,参与编制区域债券相关主题指数、创设区域债券篮子等创新业务,对接各类交易接口、数据接口,优化机构内部系统等。

关键观点5: 专家观点和影响力

专家表示,该《指引》的发布有助于规范区域市场的报价,提升区域债券市场的交易规范性与透明度,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定价,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


文章预览

【导读】事关商业银行、券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超过半年未按计划开展区域报价业务的机构视为自动退出该业务             见习记者  张舟             12月2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发布!此举有助于支持金融机构立足当地,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地方政府债、信用债市场流动性。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支持金融机构立足当地,服务实体,提升地方政府债、信用债市场流动性,12月2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称,该指引是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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