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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在门诊可以报销什么?——河南省城乡居民门诊待遇保障政策

国家医保局  · 公众号  ·  · 2025-01-07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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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新政策 河南省城乡居民门诊待遇保障政策 自2017年开始,河南省整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缴费参保后,可享受门诊和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待遇。城乡居民门诊待遇保障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01 普通门诊待遇 对于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结算报销。其中在定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报销可达60%,县级报销比例不低于50%,市级及以上报销比例不低于40%,每年可报销300元左右。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亳城镇的参保人员张某,平时感冒、发烧、上呼吸道感染,到繁阳街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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