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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靶向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部分环评人员信息统计情况的函 》(环办环评函〔2024〕30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靶向抽查工作,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经申辩、校核等流程,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 重庆**光学有限公司**光学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和 重庆**食品有限公司**硬质凝胶糖果制造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等 2份项目环评文件存在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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