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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将自动失效。截至目前,宁波90%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换证或已完成换证工作,但仍有32947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据了解,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换发。 对于个体工商户,则不强制换照。已按照“ 两证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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